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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通报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发布时间:2018-07-11 14:52:15 | 来源:福建泉州消防支队 | 作者:吴文霞

为持续推进出租屋排查整治工作,6月12日至15日,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组织两个督导组对工作较为滞后的6个县级公安机关及12个派出所开展重点督导。为确保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日前,泉州市公安局专门下发通报,总结肯定各地所取得工作成效,分析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下阶段工作要求。

通报对鲤城、泉港、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地公安局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部分单位督导整改落实不力、排查整治工作滞后、部分派出所执法弱化等问题进行通报。

为进一步督促各地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通报明确要求各地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紧盯出租屋、沿街店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

一要加强检查督导。各地公安机关要参照市局做法,对工作落后的派出所进行重点督导帮扶,对工作连续落后,影响全局整体工作进度的要严肃约谈问责。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排查工作,切实加强警示宣传,广泛发动乡镇街道和消防志愿者开展入户入店宣传出租屋“三单”,普及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网站合作,曝光重大隐患,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

三要组织示范推广。7月底前,各地要至少选取1个出租屋整改示范点,组织派出所民警及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屋业主召开现场会,对《出租屋基本消防安全条件》进行现场解说教学,普及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及防火分隔、简易喷淋系统、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缓降器、逃生软梯等整改措施。

四要注重数据报送。各地消防大队要认真核查派出所当月上报的排查整治工作统计表,对迟报漏报或故意瞒报的要及时纠正、通报。要指导派出所认真统计填报技防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数据真实体现工作成效。

五要强化指导工作。各地消防大队要贴近派出所消防执法工作实际,指导派出所加强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提高执法效率,在2018年县级机关工作消防业务考评中,派出所办理的5起简易程序处罚将按照1起一般程序处罚折算计入执法量;要重点推动派出所依法对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吴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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