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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持续发力[图]

发布时间:2018-07-13 11:08:20 | 来源:云南普洱消防支队 | 作者:杨明佳

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持续发力

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持续发力

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持续发力

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持续发力

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普洱支队持续紧盯高风险场所,积极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行动,不断提高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维护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精准调研、长效规划,逐级落实责任。支队针对全市古村落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开展调研评估,普洱市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火文化、宗教崇拜文化浓郁。

据摸排统计,全市有各类文物古建筑359家,国家级保护文物单位5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家,其中大多为土木结构建筑,属于祭祀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极易发生火灾事故,支队、大队结合调研实际,形成专题报告报属地政府备案,市政府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方案》,将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消安委组织消防、文物、宗教、旅游等部门组成的文物古建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文物古建筑单位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持明责问效,确保党委政府、行业部门、文物单位“三级责任”落实到位。除患为先、多维监管,紧盯末端落实。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以来,支队积极联合文化、宗教、安监等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全市已完成检查359家,要求各文物古建筑场所将吃、住、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置在保护区外,并对古建筑施工、用火用电、焚香祭典等活动作出规定。

目前,共发现、整改文物古建火灾隐患401处,约谈文物古建筑单位43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文物古建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细分“寺庙文物建筑群、殿堂僧舍、传统村落”等大、中、小三类网格,实行民宗局、文物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主管大网格,宗教协会分管会长分管中网格,39个传统古村落“两委”负责人负责小网格的模式,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进行日常管控,确保古建筑单位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消防部门每月定期组织技术服务队指导网格员开展工作,帮助单位查改火灾隐患,进一步消除失控漏管。

防消结合、重点布控,巩固内部基础。针对当前夏季用电量增多等特点,各大队加大了对文物古建筑的执勤巡逻和“六熟悉”频次,对古建筑地理位置、交通道路、周边水源、建筑结构等关键性因素,采取指挥员、战斗员、供水员分岗位全面熟悉,对国保、省保、市级单位分类建档,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近期,结合预案开展实地演练8次,并指导辖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10余次,并增订节日、重大祭祀活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0余份,并组织消防监督员针对如何正确使用消防设施、灭火器对微型消防站进行一对一教学,结合现役力量,在359家文物单位组建3至5人巡查分队,形成“定时、定地点、定人”值守机制,对网格内的文物古建筑实施动态管理,切实筑牢“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防控网。

内外同步、精准施教,提意识促长效。联合文物、文管所组织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文物单位管理人上岗前的必修课进行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对各单位尤其是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的责任人、管理人、员工、寺庙僧侣进行系统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各文物古建筑负责单位制定灭火预案,每逢节庆发动导游成立义务消防宣传队,监督游客文明出游,将消防知识纳入景区导游词,在游览过程中提示消防安全,讲解逃生技能。

在通往墨江碧溪古镇、江城整董傣族传统民居建筑群、景谷芒岛佛寺等文物古建筑的沿线及入口处安装大型消防宣传广告牌,在各火险等级高的古建筑内部利用LED屏或宣传栏明确标识“严禁吸烟、严禁烧香”提示牌,悬挂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海报400余张,促进游客及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提升,共同维护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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